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起于1984年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5月,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1985年1月,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1992年10月,更名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于1997年4月批准其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5月,被司法部确认为司法部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6月,司法部将学院纳入全国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建设规划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6年6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6月 被司法部、高职高专法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
截至2020年2月17日,学校官网显,有教职工394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109人(正高33人);有省教学名师1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24人;近5年承担各类研究课题359项,行业服务研究课题73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469篇,出版学术著作78部。
截至2020年2月17日,学校官网显示,现有招生专业12个(不含专业方向),其中浙江省“十三五”建设优势专业5个、特色专业5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省部级精品课程30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3门,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项,牵头制订国控专业教学标准4个。
截至2020年2月17日,学校官网显示,占地面积524亩(分为下沙、乔司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51274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4680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877万元、纸质图书51万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