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7月,创建时为福建艺术专科学校。1960年,经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前身)批准,升格为本科学历教育的福建艺术学院。1962年,因全国性暂时困难,先后被调整为福建艺术学校、福建戏曲学校,文革期间被迫停办。1974年复办福建艺术学校。2005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组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福建省文化厅主管、福建省惟一一所专门培养从事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具有大中专学历教育的省级公立高等艺术院校,并在全省各地设有十五个分校(班)。 2013年,学院被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 2015年,学院被文化部确定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院校。
截至2020年1月29日,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专任教师164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39人,拥有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秘书长1人、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纺织服装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服装版型技能大师1人、省音协副主席、省舞协副主席各1人,从行业、企业聘请技能高手、能工巧匠40余人作为兼职教师,聘请一批中国国内外行业专家、艺术家、工艺美术大师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