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历任院长
郝双禄:1985.8—1986.6;杨克:1988.6—1991.9;袁司理:1991.9—1997.6任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历史沿革
学院始建于1951年开始筹建;1951年7月20号政务院第94次政务会议上批准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拟定的《关于筹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方案》。
在1951年7月23日的政务会议上,作出了创办《中央政治法律干部学校(简称中央政法干校)》的决议。
在完成各种训练任务的同时,干校还创造性地编写和出版了在新中国尚无先例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民法原理和民事诉讼法的教材,编写了马列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国家与法理论、宪法学等各种通俗讲义,供全国的兄弟院校试用,并给兄弟院校直接输送200多名办校骨干。
1959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中央政法小组报告,决定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与彭真同志任校长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合并,校名沿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校名。
文革期间,学校停办。1977年10月,公安部党委决定尹肇之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临时党委书记,筹备复校。
1984年因未能与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后改为中国公安大学)就木樨地校舍问题达成协议,学院领导于5月底转到昌平办公,6月下旬进修学院搬到昌平西环里15、16号两幢公寓楼办公。
1984年12月27日司法部(84)司发教字第630号《关于成立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通知》指出“为了适应新时期对干部教育正常化、正规化、制度化的要求,根据国务院(83)87号文件精神,我部于一九八四年八月六日决定,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即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业经国家计委和教育部同意备案。校址设在北京。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承担全国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系统地(市)以上领导干部及其后备人员和政法干部院校法律师资的培训任务。
1985年10月8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外训系礼堂举行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大会。
1986年9月全国企、事业法律顾问班(丰台)正式转入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管理,每年举办两期每期4个月。
1987年4月彭真题写了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两个校名。
1997年6月26日司法部党组司发党字(1997)7号《关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合并的决定》下发,三单位一个党委统一行政领导。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对内称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对外仍称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000年在全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撤消建制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划归教育部直接管理。
2002年在全校学科专业调整中侦查学、社会学专业与犯罪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学科合并组成新的学院,全校四大法学院之一的刑事司法学院。原有教师按“人随课走、课随专业走”的原则分流到其它学院。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简单介绍
中国法治建设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拓展,需要建立健全法学优势学科专业平台,尤其是创立重点学科。在共和国法学高等教育历史上,学校主导或参与了法学全部二级学科的论证和开创工作,并对国内法律史、诉讼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法学分支学科的创建,发挥了创典垂范的奠基作用。成立于1984年的法律古籍研究所,迄今为止仍是全国唯一一所专门从事中国古代法律典籍整理工作的研究机构。2003年第一批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后,学校又首创了法律与经济、人权法、证据法学、比较法学等四个学科点,成为中国唯一一所拥有15个法学博士点、法学二级学科布点最全的大学。2006年,学校建立了全国唯一的教育部证据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学科,第一个占据了国内证据科学研究的阵地,并在起点上步入世界证据科学研究的前沿。目前,学校拥有两个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两个法学北京市重点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