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因收受贿赂,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已追缴在案的受贿赃款人民币806.1566万元、美元2.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案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始源
2012年春节后不久,一则“福州副厅级官员被查”的传言就在福州政界不胫而走,传闻指向卸任两年的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
2012年4月29日,周天,福建本地多家纸媒同时发出一则简短消息称,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表决,通过《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告》显示,4月24日,鼓楼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杨爱金的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杨爱金的代表资格终止。
据悉,根据鼓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罢免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杨爱金代表职务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经鼓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决定,罢免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爱金的代表职务,并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备案。
杨爱金,福建闽侯人,现年63岁。1993年9月,任连江县委书记。2007年12月,杨爱金任福州市副市长。2007年2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2010年4月退休。
2010年4月22日,杨爱金因年龄原因退休,随后他在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辞去副主任职务,并就任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